截至今年8月底,在我县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计82家,其中已开发的有33家,1-8月累计实现销售额为5.4亿元。县地税局共组织入库房地产开发税收3838万元,占县级地税收入的13.08%,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1195万元,增长36.2%。
(一)强化税源控管,推动房地产业税收精细化管理。建立房地产税收分户式台账,了解企业资金结构来源,掌握企业土地用途、预售情况,从而增强对企业经营风险及纳税能力的分析。
(二)健全管理制度,实现房地产业税收专业化管理。制定了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办法,从房地产业项目立项、预售房许可、发票取得和开具、信息采集与实地巡查、纳税评估、税收预测分析、项目竣工清算等环节,都制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。
(三)注重协调配合、形成房地产业综合治税体系。积极主动与财政、建设、国土、房管、工商等部门联系,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,努力形成齐抓共管、部门联动的社会监控网络。
(四)实行以票控税,堵塞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漏洞。利用信息化手段,对税源和发票开具情况进行监控,纳税人必须先缴纳税款后才能开具发票,实现以票控税。
(五)完善内部流程,提高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效率。明确房地产业由专门征管分局负责征收管理,明确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措施,提高工作效率。 |